这是一件陈旧已久的案件,年轻漂亮的女工,被人引诱至一片荒无人烟的地段,惊恐之下,被迫让对方奸污,多次哀求,却无法逃脱被焚杀的厄运。
苦于当时刑侦技术的落后,根本没有如今的dNA鉴别,差点被定性为自焚的这一起案件,居然被一个入警没几的伙子硬生生给破了。
案件的复杂程度,远超你的预期。
时间回到1984年!
这年的7月26日,吉林省辽源市南郊的渭津河段,附近的村民发现了一具令人费解的女尸。
死者看上去三十岁上下,身高大约一米六,全身赤裸,连袜子鞋子都没穿,就这么静静地躺在河水中段。
经过公安的现场勘查,尸体被严重烧灼,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皮肤都是可怕的烧伤痕迹,整张脸更是烧得完全无法辨认身份。
法医初步检查,除了烧伤,尸体表面没发现其他明显的致命伤口或者搏斗痕迹。
离尸体躺着的河岸向南大约九米远,勘查人员注意到一片怪异的区域。
那里的草地被烧出了一个直径两米左右的焦黑圆圈,草都成了灰烬。仔细扒开草灰,能看见一些烧得卷曲发黑、几乎碳化的碎布片,像是衣服残留物。
更引人注目的是,从这片焦草地再往南走三米左右,钻进旁边的玉米地里,在一棵不算高的树下,又发现了一个更大面积的燃烧现场。
这里烧得更彻底,地面一片焦黑,同样散落着烧焦的衣物碎片。
经过现场反复搜索,关键物证出现了:侦查员在灰烬里扒拉出了一只红色的女式高跟凉鞋!
围着树下这片焦黑区域的地面上,侦查员们发现了许多形状特殊的土坑。
这些坑深浅不一,但仔细看,轮廓很特别:前面一个浅浅的圆形凹印,后面紧跟着一个更深、更尖细的洞。
经验丰富的侦查员立刻拿出那只红凉鞋的鞋底一比——完全吻合!这些坑就是高跟鞋踩出来的。
而且坑的数量和走向显示,有人穿着这双鞋,在这棵树下附近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似乎是在原地徘徊踱步。这个发现让现场气氛凝重起来。
很快,另一个关键物证在离树下燃烧点大约二十米远的河岸边被找到了——是另一只红色高跟凉鞋。
把这些线索拼凑起来,警方初步还原了一条路径:死者生前,很可能是穿着这双红色高跟鞋,从河的北边蹚水走到了南岸。
上岸后,她走到了玉米地那棵树下,在那里停留徘徊了不短的时间。最后,在附近发生了严重燃烧,鞋子一只留在树下灰烬里,另一只则掉落在二十米外的河边。
而死者本人,最终赤身裸体地倒毙在不远处的河道郑
法医那边给出了结论,死者气管和支气管里发现了明显的黑色碳末,这明火还在烧的时候,她是有呼吸的,把燃烧产生的烟尘都吸进去了。
但肺里没有找到河水(也就是所谓的“溺液”),基本排除了她是淹死的。结论很明确:她是被活活烧死的。推算死亡时间在7月25号晚上十一点左右。
侦查员赶到现场时,空气里那股浓烈的汽油味非常刺鼻,像是刚泼洒不久。
但奇怪的是,翻遍了周围,也没找到装汽油的桶或者容器。
尸体是在一条河沟里发现的。那条河水流得很慢,慢到几乎感觉不到流动,水最深的地方也就半米多点,所以尸体没被冲走。
河两岸都是密密麻麻、一人多高的玉米地,像堵绿色的墙。离最近的公路也得走一百多米,是个比较偏僻的地方。
获取现场的第一手勘查资料后,公安局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会上,大多数侦查员的意见倾向于自杀。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气管里的碳末就是铁证——火烧起来时人还活着。死者身上没发现其他外伤。
现场地面上提取到的足迹,只有死者一个饶,而且这些脚印大部分呈现出交叉、来回走动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在那片地方犹豫徘徊了很久。
大家推断,这很可能是一个人在做最后的、痛苦的思想挣扎后,选择了用这种极端自焚的惨烈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一把手在听取了各方意见之后,也觉得大家的有道理,因为现场根本没有找到第二个饶足迹,于是,就宣布此案定性为自杀。
就在讨论快收尾的时候,参加会议旁听年轻刑警孙玉金开口了,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他口气很坚定地提出来了不同的想法:“自焚?这法我不同意。谁都知道活活烧死是最痛苦的死法之一。一个女的,就算真想不开要自杀,能选这种方式吗?这不符合常理!”
他这观点一下子让会议室安静下来。一些从事多年侦破一线的老刑警,见是一个面孔很陌生的年轻人,就相互窃窃私语的打听道:
“这个伙子是哪个单位的?咋不知道深浅,一把手都定性了,他还有不同意见,真好笑。”
一般公安战线的有点知名度的老公安,都相互熟悉,但孙本来参加工作不久,也没有机会接触到参与大案的侦破,许多同志不熟悉他,这也是很正常的事。
主持会议的张局长一听,和同桌的副局长交流了一会儿,当场道:“好!孙,既然你对这个案子有不一样的看法,就交给你负责了!你按你的思路查,怎么样?”
孙玉金也是个硬脾气,直接立了军令状:“行!案子不破,我这身警服就不穿了!”
重回现场
领了任务,孙玉金立刻带人重返现场。
他蹲在玉米地边缘,指着那片被烧得焦黑、玉米秆子都成了黑炭的区域:“看这里,火烧得最厉害,玉米叶子都烧没了,秆子都碳化了,这才是第一着火点,火就是在这儿猛地烧起来的。”
他站起身,目光沿着几处零星燃烧的痕迹,指向两三米外另一块烧灼明显、泥土都变了颜色的地方。
“人被火烧着了,那是什么感觉?本能就是跑!往有水的地方跑,就是这条河。她当时肯定拼命往这边冲。但火太大了,烟呛得人根本喘不过气,眼睛也睁不开。跑到这儿,”他指着那块地方。
“在这她撑不住了,摔倒了,衣服上的火引燃霖上的枯叶杂草,就形成邻二片烧得比较集中的地方。泥地上还能看到一点挣扎翻滚压下去的痕迹。”
孙玉金继续往前走几步,到了河边,指着河岸上最后几个凌乱、深陷的脚印,以及岸边被压倒的几根水草:
“摔倒了,可求生的欲望还在。她肯定又挣扎着爬起来了,继续往水边冲。看这脚印,多慌乱!最后这几步几乎是扑过来的。”
他指着尸体被发现的位置——就在离岸不到半米远的浅水里,“她跑到河边,一头就扎进了水里。可惜,太晚了。吸进去的滚烫浓烟和碳末早就把气管和肺给毁了,严重的烧伤和一氧化碳中毒,让她在水里也没能再站起来。脸就埋在这浅浅的水里,但夺走她命的,是火和烟。”
孙的描述勾勒出一个被烈焰追赶、在痛苦和本能驱使下绝望奔跑,最终倒在希望边缘的悲惨过程。
这么一听,现场的同行觉得这个孙还真有两下子,一下子就把案发现场活了。
汽油味、焦糊味、河水的土腥味混杂在一起,似乎印证着这个残烈现场的重建。
孙玉金虽然重建了被害者在火中奔向河的过程,但尸检报告里那个细节一直像根刺扎在他心里:死者气管和肺里干干净净,一滴河水都没呛进去。
这太奇怪了!按他的推演,她最后是扑进河里的,脸朝下栽在水里。就算当时已经不行了,本能也该呛点水吧?
这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人是被烧死之后才被扔进水里的;要么,她跑到河边时最后一口气已经没了,栽下去时已经没了呼吸。
带着这个巨大的疑问,孙玉金决定带人再仔细筛一遍现场。可他们一到地方,心就猛地一沉——几前,警方在完成初步尸检后,因为条件简陋(加上当时自杀论占主流),就地把尸体在附近掩埋了。
现在,那个浅坟坑竟然空了!只剩下一个被刨开的土坑,裹尸的草席碎片散落在一旁。
“尸体呢?!”一股寒意窜上孙玉金的脊背。难道是凶手知道了埋尸地点,又返回来毁尸灭迹?这案子绝不简单!他们立刻在周围展开拉网式搜索。
这一搜,居然让孙玉金等人大吃一惊……(待续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