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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七书院 > 历史 > 三国:这个刘备不对劲 > 第225章 立木求千金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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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立木求千金之法

昭武三年的暮春,益州成都锦官城的城堞浸在蜀锦般流丽的霞光里。

飞檐上的金铃被晨风撩动,将碎玉似的清音洒向巍峨宫阙。

宫门外的丹墀之下,层层堆叠的珠光宝气刺破了黎明——鎏金铜箱里溢出的金铢宛如熔化的阳光,白银元宝垒成的雪山在晨曦中崩塌,和田玉圭从裂开的锦匣中探出半截,流淌着幽蓝的冰纹。

最令人目眩的是数万匹蜀锦,孔雀蓝、石榴红、杏子黄的丝帛在晨风中泛起涟漪,将整座广场铺就成流淌着七彩星河的玉墀,恍若帝打翻了装满人间珍宝的璇玑匣。

刘备身着玄色常服,负手立于这堆财富之前,身后是肃立的卫兵,身前则竖起一根三丈高的黑檀木柱,引得百姓如潮水般涌来,窃窃私语声如同春蚕嚼叶。

“王上这是要做什么?”卖胡饼的王翁踮着脚,油渍斑斑的布袍蹭着身旁书生的青衿。

那士子打扮的书生有些嫌弃的往边上靠了靠,而后肃声道。

“听闻尚书令卢公进言,如今蜀地私铸成风,市肆里假五铢钱大行其道。”

“还什么王上治下之民私斗成风,目无法纪,就用半月前西市张家和李家为了一畦藏互殴,导致死伤三条人命的事来举例。”

他们身边有个一身锦缎的中年男子插嘴道。

“不光是这些,卢公还了扬州、荆州的许多豪强私藏甲胄,兵刃,训练甲士试图抗法,还有那些游侠儿仗着身手好就践踏律法……看这架势,王上怕是要整肃法纪了。”

刘备的目光扫过人群,落在木柱上悬挂的黄绢告示上。那上面赫然用汉隶写着:

今欲修明律法,以正风俗。若有能献治国新法者,无论出身,赏千金、赐爵禄。

看着远处窃窃私语的百姓,刘备的思绪不禁飘回了三日前,想到了他在尚书台的与群臣论法之事。

彼时当他翻开那部传自汉初的【九章律】,看到“盗马者死”的旧条时,不禁掷简长叹。

“秦法苛严而速亡,汉律虽宽,却对私铸钱帛、私藏兵器等乱象束手无策。”

“如今蜀中豪强藏刀兵弓弩藏于地窖,私铸炉窑日夜不息,若不用严法以治之,恐乱永不休矣!”

就在这时,人群外传来一阵清越的铃铛声。

一辆青布帷车停在三丈木柱前,车门掀开,下来一位身着葛布襕衫的年轻人。他面容清癯,眼神却如剑刃般锐利,腰间没佩刀剑,只悬着一卷用紫绳捆扎的竹简。

“在下荆州南郡习法之士,姓习名祯,字季雅。”

年轻人对着刘备长揖及地,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广场。

“闻王上求法,特献‘四禁三典’之策。” 刘备心中一动,亲自上前扶起习祯,“先生请讲。”

习祯走到木柱下,从袖中取出另一卷竹简展开,朗声道。

“所谓四禁,一禁私铸——定铸钱官营之法,设司金中郎将专管,敢私开炉窑者,黥面充军。”

“二禁私斗——凡民间争斗,无论曲直,先各杖二十,致人死者,依【春秋决狱】论情定罪,严禁宗族间私相报复。”

“三禁私藏——令各郡县在三月之内普查甲胄弓弩,百姓持弓需报备,藏弩者诛,藏甲者斩。”

“四禁践法——游侠犯案,罪加三等,凡助人藏匿犯法者,与同罪。”

着着习祯顿了顿,目光扫过人群之后,提高嗓门继续大喝道。

“三典者,兴学典、恤民典、督责典。”

“于各郡县设律学馆,选良家子习法。蠲免三年私铸者所欠赋税,令其改行从良。”

“设典法校尉,专查官吏纵法之罪。如此,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话音未落,刘备抚掌大笑,“好一个‘四禁三典’!先生此策,甚合我意!”

“吏部考功司何在。”

刘备身边的那群官吏之中立马有一人出列回话。

“臣在。”

点零头后刘备又看向习祯,转身指向那堆金银。

“我你记,并在三日之内将一切办理妥当。”

“赐习祯,习先生千金、外加锦袍一件、绫罗绸缎百匹,玉器百件,地十亩、宅院一座、盐糖茶酒、粮食等物百石。”

“此外,着封其为大理寺少卿,专司新法修订、推行等一应事宜,以三年为限,若事成,升任大理寺卿,主管下刑案诸事,赐爵。”

习祯自认是高洁之士,对人们常的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颇不以为然。

此次入蜀游历,原本是打算看热闹的,听闻蜀王刘备置千金以求法,这才出来一试。

当然了,也有赚得千金,扬名下的些许念头。

但要入仕途,习祯本人是万万没有想过的。

可是......可是眼前这个拉着他手臂的男人,乃是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下熄的仁德之主,命在身的汉中兴之主,仁王刘备。

这样一个名满下的英雄,竟然对他习祯如此厚爱,非以千金相赠,更是以高官厚禄酬之。

如此明主,如此圣君,又怎能不让人感佩之至,躬身下拜。

身子如遭雷击,如过电一般全身酥麻的习祯颤抖着弯腰屈膝,欲要跪拜刘备,却被那双温暖的大手死死拉住。

“法家之士,不可为权势所折腰。”

“我愿为习君腰胆,助你仗剑斩除世间一切枉法之事。”

习祯哭了,自他有记忆以来第一次抱着一个男人痛哭流涕,还是当着成千上万的观众在哭。

可惜那些观众无人在意他的泪水,而是早就爆发了惊的议论之声。

什么是一步登,这就是一步登,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嫉妒的快要发狂,恨不能在高台之上得君侯看重的是自己。

卖胡饼的王翁用胳膊捅了捅身旁的书生。

“这习先生看着年轻,肚子里倒真有货啊。不过俺听不懂,后生你这新法能行吗?”

书生本来在怔怔发呆,被戳痛之后开口叹道。

“王上立木求法,如商鞅之信。习君之策,严而有恩,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当然有用。”

完之后就如疯了一般,开始使劲扒前面的人群,试图登台献策。

像他这样的人很多,但很可惜,刘备已经拉着习祯进宫饮宴了,取而代之接待众法家士子的乃是刚刚上任的刑部尚书法正。

“大家别挤,一个一个来,可以把你们胸中的条陈出来,会有专职吏员记录。”

“也可以提前写好,在十日之内投到城里的招贤馆,并凭此获得免食宿的优渥待遇,返程之时还能得到足额的路费,还请诸位法家高贤不吝赐教,共襄盛举,助新法早日出世。”

“诸君且观,这木柱旁的铜壶滴漏——从日出到现在,滴了三百六十五滴,而这未来的新法之策,恰如这滴漏之水,终将滴穿顽石。”

......

三月之后,成都各城门贴出了新法告示。

当差役们抬着写满律条的青石板走过西市时,那些曾私铸铜钱的士绅们熄了炉火,遣散了帮工,悄悄关上了后院的铁门。

往日里佩着刀剑招摇过市的游侠儿,也将兵器换成了书箱。

而那根三丈木柱,被移到了新设立的律学馆前,柱身上新刻的“法”字,在秋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冷峻的光芒——它不仅是千金求来的治国之策,更是蜀汉政权在乱世中竖起的一根法治标杆,丈量着从乱世到治世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