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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七书院 > 历史 > 穿越后,的确很爽 > 第六十一《明镜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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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明镜高悬》

到达知府衙门后,虎被带到了知府大饶面前。知府面容严肃,眼神中透露出一丝锐利。他审视着虎,问道:“你就是那个被指控与邻居媳妇有不正当关系的伙子吗?”

虎深吸一口气,平静地回答:“回大人,我是虎。我确实曾进入过美娟的房间,但那只是为了帮助她解决账目上的问题,绝无其他不正当的意图。我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调查,以证明我的清白。”

虎不断的喊着冤枉。

衙役们喊着:威------

虎被推在地上,跪倒。

洪成敲响了惊堂木:“胆大刁民,竟敢勾引良家妇女,致使怀孕,还不马上招来。”

在知府大堂上,虎跪在地上,心中充满了恐惧和不解。

洪成严厉地质问他,虎则试图澄清事实。他告诉洪成,自己与美娟之间清清白白,从未有过任何不正当的关系。然而,洪成似乎对此并不买账,他认为虎是在狡辩。

虎请求洪成允许他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洪成同意了,但他警告虎,如果找不到证据,他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虎面临着一个复杂的情况。他被告知,不是对方起诉了他,而是对方的公公对他提起了诉讼。虎想要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并寻求一个公正的解决方式。他希望能够与对方的公公当堂对证,以便澄清事实,为自己辩护。

然而,洪成告诉他,对方已经有了供状,这意味着对方已经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和证词,可能不需要当堂对证。这让虎感到困惑和不安,因为他担心自己没有足够的机会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在这个情境中,虎正面临一个棘手问题,他想要了解案件中的另一位关键人物——美娟的立场和证词。美娟的承认对于案件的发展至关重要,虎希望能够与她当堂对证,以便更好地理解整个事件,并为自己找到辩护的空间。

洪成告诉他美娟已经承认了相关的事实,并且手头有审问美娟的审讯记录和供词。洪成表示愿意将这些文件提供给虎,以便他能够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并做好准备。

虎深知,要为自己辩护,就必须详细了解案件的所有细节。

虎环顾知府衙门大堂,前方,高悬明镜高悬四个大字。虎不禁摇了摇头,难道,这就是自己呕心沥血读书要考取的功名?自己难道也要做知府这样的官吗?有意思吗?有意义吗?

虎大笑起来,是一种嘲笑地笑声。

洪成问道:“你笑什么?”

“笑老爷您呢。”

“大胆,竟敢当堂嘲笑本官,应该打50大板。来人-----

“慢,老爷。”

洪成问道:“你还有何话?”

“老爷,生是个读书人,读过法典,生觉得老爷您审讯生时,有许多不符合法典的地方。”

洪成惊愕的看着他。

“一,既然有人告生,就应该让这个缺堂和生对证,不然,就是诬陷。二,既然老爷,美娟已经承认和生同奸,就应该让美娟和生当堂对证,否则,就是不实之词。三,老爷还没有问清楚生叫什么,是哪里人士,和邻居有何关系, 有没有前科,上来就指责生犯罪,也违反了法典。四,老爷根本就没有经过调查取证, 听信馋言,就判定生犯罪,并且还要施加重刑50大板,老爷,这也违反了朝廷法典啊。 如果老爷没有其他的企图,如此违反法典,轻则是糊涂,重则是故意蔑视朝廷法典,老爷,如果生出去,到京城状告老爷,老爷您受的了吗?

洪成出了一身的冷汗,擦着额头的汗珠,不知所措。”

虎依然不依不饶:“老爷,如果您真的是清官,不是贪官, 就应该亲自调查事情的原委,不应该如此冤枉百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