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
京城四处一派热闹的景象。
家家户户张灯结彩。
平日里熙熙攘攘的风华街,反倒显得更加安静了。
正月里,大家都忙着吃家宴,聚亲友。
来风华街的人反而少了。
风华街的一些青楼干脆也就关了门不迎客。
也算是一年中宝贵的休息时间。
河面上也见不到游船画舫了。
因着气寒冷,水面上都结了一层薄冰,舟船难校
如此一来,风华街多了几分清冷。
而街尾的花魁楼却是喜气洋洋的。
硕大的红灯笼挂了一个又一个。
红艳艳的对联在门上贴得显眼。
爆竹噼里啪啦地响。
离着老远就能闻到楼里飘出烤乳猪的香味。
妆容明艳的女子在楼里忙上忙下,一边准备着正月里的安排,一边筹备着正月后新店开业事宜。
一众女子中,却有一个少年。
少年明媚皓齿,器宇轩昂,可身上穿的是杂役服。
朴素的衣服掩不住他光彩照人。
美中不足的是,他左脸上有一大块痣。
痣上还长了一根毛。。。
有的姑娘看他觉得有些眼熟,可是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
但也不会特意去追究一个杂役的来历。
八成是云夙一时心血来潮救回来的可怜孩子。
人群之中,只有袁姑姑和柔娘认出了他。
秦王陆仁秉。
那个传言在逃亡中丧生的王爷。
袁姑姑看他举止言谈流露出的贵气,还有那熟悉的眉眼,就猜得八九不离十。
而柔娘则是自从自己毁容后,便不再关注他人容貌,只认眼睛。
她认出那双眼睛和宫宴上秦王的眼睛如出一辙。
尽管这双眼睛的主人现在不叫陆仁秉,他叫阿陆。
花魁楼新来的杂役。
叫着叫着,他就从阿陆变成了阿鹿。
阿鹿。
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名字。
不雅致,不诗意。
但是很活泼。
有生命力。
让人想起林间奔跑跳跃的鹿。
阿鹿做事很勤快,但是什么事都做不好╮╯_╰╭……
捡个柴火都是湿的。
烧个炉灶差点炸了厨房。
洗个衣服,撕烂了一盆。
连打个水,都泼了一地。。。。
云夙:“……你到底会做啥?!”
阿鹿心虚地揪了揪自己的衣带:
“我就会做王爷……”
云夙:………………
好吧,谁让她自己救了个王爷回来呢。
不能指望他会做太多事。
于是云夙后来就让阿鹿去协助准备来年才艺班要用的书本了。
好在这会阿鹿没有掉链子,顺顺当当地完成了。
否则云夙早就把他踢出去了。
用她的话来,那就干一活,吃一饭。
年轻人就得靠双手养活自己,不能想着吃白食。
阿鹿听了这话,回想了自己以前十七年的奢侈生活。
莫名有一种多年吃白食的可耻福。。
为了成为一个大好青年,他卖力完成分配到的任务,可是到吃饭的时候,他的三观又碎了。
看起来很体面的花魁楼,一餐饭的菜色并不多。
虽然有荤有素,味道也很不错,可是花样种类和分量并不多,只有米饭和馒头管饱。
他以前光一个饶饭菜都不只眼前这些,更何况现在是一桌人吃。
每次众人下桌的时候,桌上的盘子和碗碟都是吃得干干净净的。
连菜汁都要拿来拌饭?!!
有一回他干活上桌晚了,身边的芝麻姑娘乐呵呵地跟他:
“阿鹿,我们给你留了红烧猪蹄的汤汁,可香了。肉虽然只剩一块,但是米饭管饱啊。”
一边,一边笑眯眯地把那深红的菜汁往他饭里倒。
阿鹿觉得这已经超出他的极限了。
见过哪家王爷用菜汁拌饭吃吗?这和舔盘子有区别吗?!
他怀疑这是不是云夙特意在考验他。
还是花魁楼其实有经济危机?不够养活这一大帮人,所以这么抠。
他端着那碗饭实在不想吃,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云夙走过他身边,一眼就看出他那点心思了。
她站在阿鹿身边,很少见地冷笑了。
笑得阿鹿瘆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