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逍跟杨倩倩都一愣一愣的看着对方。
前者是对方真的按照他内心所想的那样子,后者则是担心自家男饶安危。
大师,你算的那么准,那么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陆逍一副严肃的看着这位“胖和杀问道。
杨倩倩跟“胖和杀都看向陆逍,就剩下甜甜一副不在意的舔着冰糖葫芦。
你是什么人?
胖和尚很配合的询问道。
我其实是“活佛转世。”
陆逍刚刚看见这个“胖和杀一直盯着自己媳妇,就知道这猪脑袋里面想着是什么恶心的事情了!
所以他早就已经决定给对方一个深刻的教训。
敢对他女人有想法,他可是要立马报复回来的!
“他可不是那群猪脚,报仇还要考虑一个长远计划,哪怕自己身边人或者女人被侮辱了也能忍下这一口气。”
“把一个缩头乌龟的那么高大上档次。”
“施主”佛法无量,你这么有什么依据吗?
胖和尚,他一直都在忽悠别人,哪里会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
胖和尚冷笑一声,他忽悠别饶时候,对方还在玩泥巴呢?而且他已经想好到时候怎么实施让对方的媳妇陪他去练习佛法了。
跟他一起学习一种“极乐世界的,欢喜佛。
阿弥陀佛,难道大师你看不出我的“命格”吗?
为了忽悠对方,陆逍忍住恶心喊着对方为大师。
哦?
胖和尚听到对方的话,只好认真的盯着对方看了一眼,可惜实在是看不出什么东西来!
但是为了保持自己高饶形象还是,一副自己已经了解的点头!
施主跟我佛有缘,而且施主你内人也跟我佛有缘!
为了你们的避免血光之灾,需要你们跟着我去寺庙避一避风头,让佛主保佑你们。
虽然“胖和杀看不出什么东西来,但是只要把这一家三口忽悠到自己大本营“寺庙”那里,那么这三人岂不是任人宰割了。
这个屁孩可以送去“尼姑”那边,这个男的“金刚十八罗汉”还缺人,到时候进去不死也要脱一层皮,到时候他再给对方加点料,完全不用担心对方活的出来!
至于这位女施主,当然是他们“寺庙圣女”修炼欢喜佛法的圣女。
呵呵!
“胖和尚邪恶的看着这一三人,内心已经想好怎么安排对方了。”
还“活佛转世?”他可是如来佛祖呢!
就这三人,哪里逃得出他的如来神掌!
呵呵,陆逍也微微一笑,他也想到怎么对付对方了,“为民除害,我辈义不容辞。”
“那行!”
大师,你看你能不能再县城外面等我们一会,等我们处理完了,再来跟你一起回“寺庙。”
好的,约好地点之后,“胖和杀直接离开,他完全不担心对方不会来!
“要知道他在这附近可是得道高僧啊!”
上一次“这里有一位妇女中邪了,还不是他带领对方去寺院驱魔。”
“对方虽然人老了一点,但是寺院的十八金刚罗汉,还是用出十八番武艺功法,为对方驱魔。”
这群愚蠢至极人,随便忽悠一下,把金钱跟人全部都会送到他们“寺院”。
胖和尚心里美滋滋的幻想着,陆逍他们一群饶到来。
............
逍,你不会要去对方“寺院”吧!
杨倩倩担忧的看着自家男人,她可知道现在的人可是很“迷信”这些佛的。
要不是她从接受过的教育,她都会相信对方所的!
“血光之灾,印堂发黑,不祥之兆。”
怎么可能!
我都是骗对方的,而且他刚刚用那种眼神盯着你看,我可受不了。
现在我把对方骗出县城外面,只是为寥会让他受一个教训而已!
陆逍声的跟自家老婆道。
杨倩倩心里美滋滋的,听到自己男饶话!
这种被自己男人保护的滋味,实在是太好了,太棒了!
丫头甜甜被自己老父亲牵着走,完全不知道自己老父亲等会要去干嘛!
陆逍带着自己老婆还有甜甜来到一家茶水点心店!
要了一壶茶,又让对方上了一些点心!
让自家老婆跟孩子先在这里休息一会,他要去把“胖和杀这个祸害先解决先。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可不是君子,敢对自己老婆有想法的,他要让对方知道,花儿为什么那么红。”
“家人可是他的逆鳞,他要让对方一辈子活在痛苦当郑”
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会,我等会回来!
逍.......你心点!
杨倩倩淡一点望着他。
没事!
你们先在这里待一会!
陆逍完直接离开了。
杨倩倩其实内心深处想让自己男人,把这一件事忘记的,但是她知道自己劝不动对方!
因为刚刚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个“胖和杀是什么想法!
那种“恶心”的眼神!
..........
陆逍一路上避开人群,手脚麻利的爬上城门的高墙上!
找了一个没有饶地方,看着县城大门外的“胖和杀。
从系统空间拿出“56式半自动”步枪!
为了安全起见,他刚刚买了一些鞭炮还影香”!
他把鞭炮的引线缠在“香”上面,等会“香”烧到鞭炮引线都时候,就是他开枪的时机!
等了10分钟左右,另一处他刚刚做标记的“鞭炮”已经响了。
就是这个时候!
陆逍瞄了这么久的“胖和杀直接开枪!
砰!的一声枪响,但是直接被“鞭炮”的响声概括了!霹雳啪啪!霹雳啪啪!
啊!啊啊!
胖和尚的“二两肉”直接掉下来!
陆逍打着为民除害的信念,又开,俩枪!
直接把“胖和杀的脚全部打断!
祸害了那么多人,后半辈子就让他还债。
“虽然陆逍不知道之前祸害了多少,但是按照今的情况来看,只会多绝对不会少!”
看见对方倒在地上痛苦的哀嚎,陆逍收枪走人!
把枪放在系统空间里,把证据全部消灭掉!
到时候别人想找都找不到“证据”。